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下面山东众米财税集团小编为大家分享在济宁想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条件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按照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条件:
1、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应配备与经营范围和品种相适应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可以配备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的药品销售人员。
2、有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符合规定的条件。
3、有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陈列、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同时经营其他商品(非药品)的,陈列、仓储设施应当与药品分开设置;在超市等其他场所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具有独立的经营区域。
4、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质量管理制度、符合质量管理与追溯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