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分为批发、零售两类,本文主要针对零售药店讲解申办要点。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人员配置是核心硬性条件,一般至少配备 2 名及以上执业药师和配套药学相关人员,营业时间执业药师须在岗,负责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工作,是现场核查的重点内容。

我国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药品分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乙类。甲类非处方药标识底色为红色,只能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或者医疗机构药房销售,门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专业人员。乙类非处方药标识底色为绿色,除药店、医疗机构药房之外,经审批的普通商超也可售卖。
申办药店除人员要求外,还需要有适配的营业场地、药品陈列、温湿度调控、储存设备,建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不良反应上报等全套制度,配套药品追溯系统,满足 GSP 规范。受理部门为属地市场监管(药监)窗口,提交材料后会安排现场核查,对店面布局、分区陈列、设备设施、人员资质逐项核验,核查通过后方可拿证。
很多新开药店容易踩坑,比如执业药师不在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分区摆放、阴凉柜温湿度设备不达标、资料准备不全,造成现场检查不通过,耽误拿证时间。
如果你打算在济宁开办药店,申请药品零售资质,我们山东众米财税集团可以全程协助,包含前期布局规划、现场布置指导、资料整理,跟进直至顺利下证。
上一篇:济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怎么申请?图文 / 视频 / 音频广告材料要求!济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代办!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