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聊城投资开办化妆品生产工厂,开展护肤品、彩妆、洗护类化妆品生产,必须依法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该资质由山东省药监局负责审批。申请主体必须为在聊城注册成立的企业,生产厂房选址需要远离污染源,车间布局、净化、水处理设施匹配生产品类,同时配齐质量安全负责人、检验人员与对应检测设备,建立全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申报材料包含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法人及质量负责人身份材料、厂房权属或租赁证明、厂区平面图纸、生产工艺简图,还需要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一年内车间洁净度、生产用水检测报告,以及完整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企业在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线上提交资料,监管部门完成资料初审后,会安排专家赴聊城生产厂区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全部达标后,3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许可证有效期 5 年,到期前需提前申请延续。
很多聊城化妆品生产企业在厂房前期规划、体系文件编制阶段容易出现疏漏,造成现场核查不通过,拉长申报周期。山东众米财税集团熟悉山东省化妆品生产许可申报规范,可协助聊城企业梳理全套申报材料,提前排查厂房布局、人员资质、制度文件中的问题,辅导企业做好前期筹备,稳步推进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