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在滨州通过网络开展医疗器械销售的市场主体,必须依法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这是医疗器械网络经营的法定准入要求,未合规备案擅自经营的,将被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高额行政处罚。山东众米财税集团结合滨州本地药监审批规范,详解办理核心要求,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该备案的申请对象涵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与经营企业。备案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入驻类,也是市场最常见的经营模式;另一类是自建平台类。
入驻类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申请企业需先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方可推进后续备案流程。自建平台类多为企业自建网站销售自有产品,需先向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再申请网络销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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