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2018年,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再生资源企业无需再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而是可以通过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自行备案。济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如何办理?山东众米财税集团小编为大家分享:

0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适用对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企业,它们在循环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等。
再生资源行业可以分为多个细分领域,包括汽车拆解、废电拆解、电池回收、废危资源化等。
在国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办理相关备案。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02、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需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2.《XXX经营者备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电话号码;
4.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
5.备案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0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办理流程
1.企业到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填写有关备案登记信息;
2.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核准企业基本信息后,将数据推送至信息共享平台;
3.信息共享平台接收企业信息后,将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发送给企业;
4.企业第一次成功登录再生资源信息系统时,相关企业备案信息被自动抓取到该应用中,同时,该企业备案状态显示为“备案公示”。
5.公示时间为30天。公示结束后,企业备案状态变更为“备案通过”。
6.企业备案通过后,可以再次登录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备案证明无有效期限制)。
7.企业备案通过后,每年登录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企业经营年报。
如果发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地址变更等,需要同步进行备案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