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济宁做演出的老板存在误区,以为拿到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就可以直接开展商演,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绝对不可以。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只是证明这家表演团体具备从事营业演出的经营主体资格,属于主体资质,并不代表可以直接登台开演。

凡是对外售票、付费的商业演出,每一场都需要单独额外申请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文旅部门重点审核本场次的演出节目单、配套视听资料,核查演出内容是否合规,只有拿到本场演出的审批通过文件,才能够严格按照报备的节目内容开展演出。如果擅自表演没有报备审批的节目,属于违规演出,将会面临相应行政处罚。
这里要区分清楚,团体许可证是长期主体资质,一场一报的演出审批是单场活动许可,二者缺一不可。普通演出一般需要在演出前 3 日提交申请,涉外、涉港澳台演出需要提前 20 日申报,临时搭建舞台的演出还需要补充场地安全相关材料。
在济宁,需要办理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以及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的,可以联系我们山东众米财税集团,熟悉本地文旅申报流程,协助企业整理材料,合规办理演出相关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