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菏泽从事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的企业,经常会问到重大危险源备案相关问题,备案是安全生产合规里非常关键的一环。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相关标准,企业经辨识、评估后,判定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就需要完成备案工作。尤其是储存剧毒化学品,或是储存数量达到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把储存数量、存放地点、安全管理人员信息等资料,向属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提交备案。
企业做安全评价报告时,如果评价结论判定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源,就必须按要求走备案流程。很多企业容易忽略辨识评估环节,以为存量不多就不用申报,一旦漏备案,会被认定为安全生产隐患,面临监管核查与处罚。
备案前企业需要完成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评估,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配套落实监控、应急管理等安全管控措施。不同等级的重大危险源,管控和上报要求也存在差异。有危化品相关备案、许可办理需求,可以联系山东众米财税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