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农药经营许可证由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批,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实行许可制管理,未取得许可证不得开展农药销售业务。办理前需满足人员、场地、制度三大核心条件。

人员方面,必须有1 名以上农学、植保等相关专业人员,或经过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场地需具备独立营业区、仓储区,通风、避光、防潮等条件达标;制度上需建立进货查验、销售台账、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
办理材料主要包括:农药经营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经营人员资质或培训证明、场所平面图、仓储设施证明、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提交后农业农村部门会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后核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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